1月16日,滦县院案管办受理了一起外国人犯罪案件,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全市首例由基层院审查批捕的外国人犯罪案件。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改变了涉外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赋予基层公、检、法机关对外国人的立案、强制措施决定权及审理权。由于该案是新刑诉法实施后首次受理外国人涉嫌犯罪案件,我院案管办对该案的受案审查十分重视,对相关法律文书及报捕卷宗进行了严密审查,把好案件入口关;审查合格后,将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分流,确保业务部门办案时限和诉讼效率。
目前,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管办将结合办案实际,探索涉外犯罪案件受理标准,并对该案进行流程监控,以全程化监督促进该案执法的规范化,并以此案为契机会同侦监、公诉推动我院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