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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15日在滦州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胜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职能,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服务大局,以检察担当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8163人,批准逮捕10112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3455人,提起公诉223259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5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4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26人,同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重点行业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前介入并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经全面审查,已提起公诉3人。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16家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真正做到“问企所需、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惩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提起公诉5人。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涉企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发现线索5件,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财产刑判项得到执行,有效维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以“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助力畜牧企业规范经营”为品牌的“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强化畜牧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牧企业规范经营。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法被《河北法治报》头版报道。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适应犯罪结构轻缓化趋势,扎实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75人。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85.66%,一审服判率96.72%,有力减少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深入研究个案、类案背后的社会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推动教育、执法等领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建立检察官进驻基层派出所、镇街综治服务中心等机制,协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检护民生”回应群众法治期待。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立案食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食品安全”一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工作专刊转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粉尘废气直排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已全部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在全省率先开展程序性信息推送工作,对12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程序性信息向律师推送短信231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成立“人大代表驻检察机关监督联络工作室”,由6名人大代表常态化进驻,及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以“小切口”体现“大民意”,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来滦视察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综合履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全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牵头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签订《关于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若干措施》等6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十七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3名涉罪未成年人送到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帮助罪错少年改正不良行为重新融入社会。对追索抚养费、赔偿金等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依法支持起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得到被建议单位采纳并迅速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6场次,“检察+教育”的“订单式”法治宣讲有效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4年,滦州市未成年人发案率同比下降65.2%。

“如我在诉”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部门联合接访、青年干警轮值接访、社会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等机制,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74件,持续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包案22件,包案率100%。积极推广“唐山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通过线上信访诉求和公益诉讼线索受理等功能,拓展司法为民新路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活动68人次,将检察办案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全年保持了进京访零登记。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9件,监督立、撤案1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纠正漏捕、漏诉20人。其中,在审查高某某等28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与侦查机关密切协作,列出73条补查提纲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活动中违法情形23件。

有效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其中针对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已获改判,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以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向行政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0份。

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通过完善工作格局、明确办案领域、固化既有措施,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全年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磋商结案3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构建“打通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监督线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被采纳,督促27.3万元非法占地罚金得到执行,该模型被选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管理平台。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向当事人追偿非法采砂治理措施费用147.6万余元。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做法先后2次被河北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

四、聚焦固本强基,以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发展动能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忠诚底色。将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及时向市委和唐山市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6次。高标准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研讨交流、读书班等活动13次,不断强化党纪意识、提升政治能力。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至臻·检心向党”党建品牌,设计品牌LOGO,从“至诚、至真、至清、至廉”四方面细化举措,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经验做法被《河北法治报》、河北电视台报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关键,增强履职本领。坚持实战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57人次,加快业务骨干、专家型培养。构建青年干警学习研究小组机制,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检察业务素能不断提升。扎实开展“深化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检察监督职能,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做实案件流程监控,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1篇理论文章被最高检《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刊发,3篇调研文章在省检察院获奖,6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2名干警获省级表彰。

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树好检察形象。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采取党组专题剖析、院领导带头谈心谈话、召开整改大会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6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刹违规吃喝歪风,引导干警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83件次,“有问必录”成为常态。探索加强内部监督新途径,研发“滦州市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平台”,“一键筛查”办案不规范问题,实现检务督察案件线索的网上推送、网上办理。

一年来,市检察院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滦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对检察事业发展给予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融入社会治理成效不够凸显,工作举措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督乏力、质效不高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理念、能力与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进一步深化,专业化队伍建设仍需做实做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实干笃行、奋楫争先,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彰显检察担当。高质量发展为中心,自觉融入和服务改革大局,紧扣改革重点任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助力平安滦州、法治滦州建设。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民企内部腐败、涉企“挂案”等的法律监督,以法治力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在践行宗旨、维护民益、为民纾困中守护民生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力度,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急难愁盼”。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电竞酒店、酒吧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合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三是坚持为法治担当,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更有力的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的精准性,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促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进一步拓展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效果,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变革重塑。

四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政治建检、素能兴检、从严治检中夯实发展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鲜明履职底色优化人才培养举措,补齐补强监督履职短板,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各位代表,蓝图恢宏,号角激越。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滦州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旅游名城”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2024年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专项行动。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检护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4.十七部门联席会议机制:2024年8月,滦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行政审批局共17家市直单位,就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5.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指司法机关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差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从严惩处、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控辍保学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6.“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3月起至2025年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电商平台安全等八个方面工作重点,深挖案源、紧盯不放,助推新业态健康发展。

7.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情节轻微,或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磋商这种“柔性”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自我纠错,以最少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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