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在滦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滦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吕景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贴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市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公益诉讼助力环境保护。开展“擎公益诉讼利剑,护美丽滦州生态”专项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造服务生态发展检察品牌。规范诉前程序。排查案件线索25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强化跟踪问效,全部得到回复。依法公正诉讼。在审查两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时,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持续跟进监督,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判决执行程序,督促被告人及时整治修复。
能动司法护航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讲话精神,启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企发展”专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检察机关二十条服务细则,召开检企座谈会1次,调研走访3次,听取企业意见建议12条,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建议4件,带有检察温度的服务举措赢得了企业欢迎和好评。坚持宽容谦抑办案原则,对4名涉案民企负责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政策界限内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快速办理涉企案件,办理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等案件35件;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件6件9人,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增强了企业家创业信心和安全感。
犯罪防控推进综合治理。跨地域合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开全省先河,联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会签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结合“喻青林”帮教基地,接受该院委托,对其办理的一名滦州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力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经验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刊登转发。开展“木兰有约”、“送法进校园”、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等法治宣讲活动8场次,宣讲法律常识,主动送法析法,收到预期成效。
全院合力保障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包联责任,帮助协调落实扶贫政策、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有2户包联户实现脱贫,扎实的工作,贴心的帮扶,得到镇村及贫困户的认可和赞誉。始终将警卫安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克服通常观念,全员动员,毫不松懈,共出动车辆350余台次,动用警力1300余人次,圆满完成安保警卫任务。
二、聚力主责主业,推进平安滦州建设
自觉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机制,严把案件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及时、准确、有力打击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6件280人,批准逮捕184件2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2件499人,提起公诉241件431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案件41件43人;突出打击引发社会关注的犯罪,依法对销售假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13案13人提起公诉;从快办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批准逮捕贩卖毒品、赌博、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52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站位超常对待。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以超常的团结,实现合力攻坚;以超常的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以超常的重视,应对舆情关注;以超常的效率,确保办案顺畅;以超常的力度,加强检察监督,打造了全院扫黑除恶“一盘棋”格局。捕诉合一提升质效。实行捕诉一体化机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共批准逮捕16件30人,提起公诉8件98人,依法决定逮捕4人,追捕2人,追诉1人,追诉犯罪事实3起,追诉犯罪嫌疑单位5家,提请唐山市院抗诉22人,通过检察监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重拳出击办理大案。经唐山市院指定,办理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杨国全等67人特大犯罪集团涉黑案,从受理审查到提起公诉仅用4个月,67名被告人、36起违法犯罪事实、70余份取证合法性说明、207册涉案卷宗、132万字审查报告、3.8万字起诉书、2.7万字公诉意见书,凸显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做到了实体清楚、程序公正。出庭指控鞭辟入里、释法明晰,15名原本不认罪的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4名主犯均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三日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得到省院和唐山市院的充分肯定,“小院办大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浩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均作出肯定批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17件23人,不起诉34件56人,促进刑事和解17人,平息了纠纷,缓和了矛盾。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2件。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件30人,做好检察环节释法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检监协调对接机制。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指定专人对接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开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7人,依法提起公诉5件7人。与监察委配合,转战内蒙古、广东、广西等10余省区,行程万里,历时13天,一举抓获潜逃四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吴某,现已将该案提起公诉,追逃小组被滦州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8份,监督立案23件,监督撤案3件,追捕7人,追诉13人,追诉漏罪17件。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进行监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190件,提出量刑建议12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对定性不准、量刑畸轻的案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1件;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库,通过走访市内21家行政执法单位,将调取的1300余册行政执法卷宗逐一筛查,完成数据录入;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建议83件,及时沟通落实。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5件;对3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违法30件;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合法性,对文书送达延迟等程序性瑕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8人次;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2人。
四、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定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开展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争当滦州先锋”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把理想信念融入检察事业。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实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流程动态监管,一案一查,补正瑕疵,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落实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与保管相分离原则,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成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共入库登记案件71件、涉案物品568件。突出专业能力导向,组织5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得到提高。一年来,共有21人次获得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院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远离违纪“高压线”。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召开支部专题生活会,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凝聚力、检察队伍战斗力得到增强。
强化检务公开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政治自觉性不断增强。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案件信息公开网“五位一体”检察新媒体矩阵,公开法律文书24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3条,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邀请20余名代表、委员及社会人士,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展示检察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检察院团结奋进、务实拼搏、攻坚克难,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深。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站在撤县设市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遵循,践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总要求,按照市一届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奋力推进新时代滦州检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围绕市委新部署、新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年”活动为主线,聚焦“一城提升、两翼突破、三带隆起”战略,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增强检察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全力服务民营企业,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立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法治滦州建设。
二是着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推出新举措。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检务保障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着力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做出新业绩。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新要求,牢记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刚性,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提供更具品牌效应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四是着力在促进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注重对策研究,突出检察建议的决策和防控功能,促进源头治理。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情、理、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镇村、企业、校园进行宣讲,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五是着力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获得新进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以智慧检务为抓手,强化专业思维训练,拓展应对新型案件能力,以更高标准打造“精兵”办案团队。重视培树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干警主观能动性,凝聚检察事业发展正能量。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维护公平正义初心,牢记强化法律监督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勇而上,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滦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