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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4日在滦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各部门的支持下,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我县“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突破年”主题活动,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服务全县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具体部署,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9件151人,批准逮捕112件1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5件335人(包括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41件309人,上级院指定案件5件7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9件19人),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213件269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2件4人。

  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从重从快办理故意杀人案5件5人,重大抢劫案3件5人,强奸案5件5人,严惩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秩序。坚决遏制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时办理了魏某挪用某上市公司1.2亿元、李某某等人敲诈某大型钢铁企业90万元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效保护了企业经营环境。

  全面复核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着力消除案件疑点,共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50件,纠正鉴定书瑕疵16件次,案件质量得到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3件16人,决定不起诉21件22人,保障了公民合法权利;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适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传递司法温暖,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提供法律援助3件4人,诉讼监督2件3人,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深化侦查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共纠正侦查活动程序瑕疵11件次,纠正漏捕案件3件3人,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36份,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8份;立案监督刑事案件21件(其中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罪和漏犯3件4人,移交职务犯罪线索3件。

  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纠正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瑕疵15件次,发出刑事检察建议2件,提出量刑建议213件,促进了量刑的公开、公正。建立判决评析制度,共审查刑事裁判案件192件。民事诉讼监督以解决民生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对民事立案和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立案审查民事案件5件,受理不服民事判决申诉案件8件,向同级法院发出民事检察建议3件,对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积极回应。

  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监督。落实对监区日常管理活动的监督责任,不定期对监区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向监所管理部门提出纠正意见15次。开展节假日专项检查5次,发现并消除在押人员人身安全隐患1起,查出违禁物品2件,实现了监所监管全面无事故的目标。对监管场所外部的刑事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检查,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向相关部门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及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履行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廉政廉洁。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检察院预防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的审议意见》各项要求,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职务犯罪查处、预防两项工作均取得明显进展。

  严厉查处职务犯罪。初查职务犯罪线索12件(含上级交办案件线索2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7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3人。着力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所办案件中有13人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领域机关工作人员,占立案总数76%,为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改善农村政务环境、平息群众信访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上级交办案件,其中侯某某涉嫌受贿案是省纪委和上级检察院共同交办的一起典型案件。嫌疑人居住地和工作地均在保定,作案时间跨度大,取证任务艰巨。由20余名优秀干警组成的专案组不畏困难,勇挑重担,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奋战,最终成功侦破案件,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严守办案纪律,遵守办案规程,执行犯罪嫌疑人体检制度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对嫌疑人体检17人次,录制嫌疑人讯问光盘62张。强化警务保障能力,持续加大技术投入,警务区科技含量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司法警察履职尽责,实施全程看押,顺利完成传唤20人次、看管38人次、拘传2人次,实现了“零事故”目标。

  扎实推进预防工作。深入基层开展预防宣传,组建宣讲团,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教育广大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基层举办法制讲座9场次,受教育者近万人。保护国企发展环境,与县内重点国企联合成立“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室”9个,此举受到省、市院两级领导高度评价;与人保财险滦县支公司联合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有效遏制了骗保行为,为该公司实现扭亏为盈起到了重要作用。服务非公企业,与某上市公司联合开展财务大检查,帮助公司完善了内部监管机制。服务项目建设,对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113次;对县内12个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专项预防,涉及投资金额5.45亿元;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031次。社会调研显现成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4篇,职务犯罪案例分析4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均被相关单位采纳。

  (四)履行检察综治职能,营造和谐环境。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诉、访分流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投入18.9万元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落实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做到文明、理性接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0人次,化解涉检信访积案3件,办结上级交办案件1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件,审结7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组织“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发放举报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增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受到群众欢迎。

  二、围绕促进规范执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纪律监督,着力规范执法行为,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党组成员系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组织全体干警参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激发了干警勇于创新、服务大局的工作热情。

  (二)用先进的办案理念引领执法。加强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作为专业化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打造复合型检察人才,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技能实训和素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与对口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活动。组织收看“河北政法大讲堂”等专题讲座12期,干警的执法理念和业务知识实现了常态化更新。

  (三)用铁的纪律培树检察公信力。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明各项检规检纪,为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用坚实的行动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素质过硬的优势,坚决完成县委赋予的各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暑期警卫工作,出动警力4234人次,动用车辆1460车次,圆满完成了2015年暑期任务,被唐山市暑期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驻村工作是贯彻群众路线和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驻村人员主动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组织座谈会2次,虚心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捐资6000元帮助部分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借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帮助村集体完善了基础设施,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围绕公正行使检察权,强化执法监督实效

  坚决执行县委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遵守检察工作汇报制度和重要事项请示制度,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自身监督。

  (一)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检察工作做出的各项审议决定,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及时向人大汇报。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组织开展“检察开放周”活动,结合开放周主题,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检察工作进行更全面、更深层次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检察能力建设。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科技强检战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检务大厅科技投入,努力为律师和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查询130余人次,接待律师阅卷36人次。紧跟信息化步伐,完善“两微一门户”互动互通机制,构建全方位、实时的信息发布平台。利用网上公开系统发布案件信息15条,发布法律文书162件,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及转发检察信息493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规范办案行为,落实“一案双卡”、“一案一评查”制度,督促干警依法履职,有效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案件检查,共检查案件319件,一些不规范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加强案件的动态监管,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流转实施全程监督,做到了每案必查,共评查系统内提请批捕卷宗129册、提起公诉卷宗510册;对网上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完整性严格审查,纠正法律文书制作瑕疵5件次。完善退补案件跟踪机制,通报退补案件79件。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极大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5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与人民群众新期待之间还存在较大距离,办案方式仍需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程还不能很好的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我县十一届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军全国百强”发展总目标,牢牢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

  一、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检察职能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方针,持续推进预防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接访,妥善化解信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二、以公开为手段,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赢公信。结合检察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推进“阳光检务”工程;规范案件公开程序,充分发挥检务公开大厅和网上公开系统的作用,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以严格为基调,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坚持政治建检,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坚持业务立检,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素质兴检,继续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坚持廉洁从检,进一步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四、以稳妥为原则,全面贯彻司法改革部署

  坚决贯彻县委决策、县人大决议,及时报告检察改革进度,确保检察权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正确行使;遵照上级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地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办案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干警适应改革要求,确保检察工作实现平稳过渡、检察权持续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标准,履职尽责,奋发进取,为县委提出的“两个目标”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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