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4日在滦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宗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捕诉职责,护航平安滦县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动参与综合治理,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9件179人,批准逮捕128件164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13件262人,提起公诉190件229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在县内造成恶劣影响的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等2件2人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时报送上级院审查起诉,对50件58人涉嫌强奸、抢劫、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重点打击侵财犯罪,对31件45人涉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刑事案件及时提起公诉,对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王某某诈骗案等3件3人重特大侵财案件实现快捕快诉。
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做到当宽则宽,决定不批准逮捕9件13人、不起诉11件11人,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3件,防止了矛盾激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2人,开展社会调查6次,组织亲情会见5次,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
加强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激活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功能,向县政府发出整治违法占地《检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建议4条,得到县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完善监督处理机制”的检察建议,规范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向发案单位发出个案检察建议3件,均收到整改回复。主动走进社区,及时掌握145名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对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敦促其遵纪守法;主动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标本兼治,严肃查处职务犯罪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劲态势,立案侦查14人,提起公诉12人,一审判决7人。
加大查办力度。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要案4人,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大要案比例28%。派出专案组初查市纪委移交案件线索,对原市直机关1名正处级干部受贿案立案侦查,并案侦查1名正科级干部介绍贿赂案;迅速立案侦查某镇社保站站长吴某贪污200余万元大案;初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件,立案9人,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注重办案质量。办案过程中实现录音录像全程同步,确保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严格涉案扣押款物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有机协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规范办案警务区建设,司法警察全程参与看押,实现办案安全无事故。
提升预防效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全县反腐倡廉大局紧密结合,参与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现场监督147次,促进“工程优质、干部清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756次,同比上升78%;对国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31个重点工程全部进行预防立项审批,有针对性地落实预防措施;为县内国有企业及镇村干部讲授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8场次,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规范和强化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立案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6人,侦查机关均已立案。刑事侦查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依法追捕2人,追诉1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90件,对一审判决量刑偏轻、适用法律不当的5件9人依法提出抗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并立案审查不服民事判决的申诉3件,提请抗诉1件并获市院支持;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内常规执法检查24次、节假日专项重点检查5次,消除在押人员人身安全隐患1起,查处违禁物品12件;开展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办案单位采纳。
四、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着力点,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全力打造民生检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理念,通过执法办案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并引发群众多次信访的某居民小区开发商付某某合同诈骗案,在审查逮捕环节成立专案组,连续作战,对数百份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缜密审查,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缓和了群众情绪;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对李某某盗伐林木案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专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3件4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依法提起公诉,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正常秩序。
努力化解群众信访。坚持诉访分离,建立健全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等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筹备开通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减少群众越级信访;落实完善首接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制度,接待来信来访155件次223人次,综合调控分流,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设立举报宣传栏、举报信箱和自动受理举报电话,及时掌握诉求信息,拉近检民距离。
助力农村环境改善。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派驻工作队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及对口帮扶工作,与镇级党委、政府一道,帮助相关村筹措资金22万元、水泥160吨,用于村内厕所改造和街道硬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更换200千伏变压器2台,更新老旧线路1万余米,方便了村民生产生活。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上级院深化检察改革的要求,立足本院实际,探索机制创新,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动力。
推进检务公开。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回应群众呼声,投资40余万元建成总面积300平米的检务公开大厅,打造全方位、立体化检务公开平台;配备触摸式查询机、电子显示屏等服务设施,引导当事人有序参与诉讼;设立律师专用阅卷室,方便了律师查询案卷;在互联网建立“滦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案件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开通“滦州检察”官方微博,发布及转发信息52条,增进了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
服务非公企业。主动走访以县内最大的民营企业庞大汽贸集团为代表的非公企业,以“检企共建工作室”为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利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堵塞监管漏洞;发挥职能作用,从快捕诉涉企合同诈骗案12件15人,案值达1800余万元,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启动轻刑快办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审查批捕不超过三天,审查起诉不超过十天,对符合条件的8件8人适用轻刑快办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密切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应用。
六、加强素质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综合实力
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管理促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夯实了理论基础;班子成员与干警一道下基层蹲点服务,以“一联五”等方式为群众、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端正了为民理念;集体参观李大钊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激发全体干警对检察工作的忠诚和热忱,提高了政治觉悟;班子成员之间、主管领导与科室之间、检察干警与群众之间,互相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征求到的17条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改进了工作作风。
狠抓专业化建设。投入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实现网上审批,业务流程更加专业高效;加强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分析,组织执法办案专项检查3次;开展岗位练兵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法律大讲堂10次,选派干警30人次参加上级院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储备人才资源;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再教育,有2人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2人正在进修研究生学历。
筑牢纪律作风防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纠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办公用房清理到位;建立执法档案170份,对380件案件620本卷宗实行网上录入、流转,全程动态监督办案程序,发出风险预警提示13次,杜绝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开展警示教育8次,以典型案例为鉴,严肃检察纪律,保持检察队伍的良好作风。
七、主动接受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之下,自觉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部署及大要案办理情况;借助“检察开放日”开门纳谏,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项调研近年来因赌博引发的刑事案件发案原因及危害结果,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委政法委,得到肯定和重视。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令人鼓舞,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取得的成绩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律监督力度还需加大;服务大局举措有待创新;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规范管理有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认真领会县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在“项目带动、开放创新”发展战略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保驾服务。
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更加明确的服务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之中,主动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创新跟踪服务非公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途径和举措,加强对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抓好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非法占用土地犯罪等专项行动,改进执法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推进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建设,促进执法公正;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站稳群众立场,筑牢理论根基,使检察工作朝着群众满意的目标推进。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坚决执行县委决策、县人大决议,确保检察权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正确行使;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力戒“四风”,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坚守“以透明、公开促公正、廉洁”理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2015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突破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院将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务实有为,为实现“进位全省十强、建设中等城市”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向一年来给予检察工作以爱护、支持和帮助的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