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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2日在滦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9件182人,批准逮捕128件17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9件268人,提起公诉175件237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2件6人。工作中,深化“春季严打”、“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成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准确定性,快捕快诉,办理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死)案、强奸案、抢劫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19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坚持宽严相济。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5件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启动轻刑快办程序;完善释法说理机制,对10件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定纷止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注重挽救和预防,促进涉案未成年人及早回归社会,不批捕3人,不起诉4人;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作出不批捕决定9件9人。

  凝聚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按照“确实、充分”的标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次,建议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24份。办理法医学文证审查21件,纠正鉴定书中错误10件次,确保案件质量。按照上级院部署,派出检察官为侦查人员讲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进了业务交流,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查处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准确分析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助推政务环境风清气正。

  履行查处职务犯罪职责。以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职务犯罪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共立案侦查11人,提起公诉10人,法院已判决9人,查办大案要案比例为27%。

  侦诉衔接确保办案质量。注重加强线索管理,重视案件初查,按照审查起诉的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组织侦查人员观摩庭审2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00余小时,收集、固定、审查证据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标本兼治加大预防力度。理解把握“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科学内涵,以打促防,源头治理。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派员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8场次,取得预期成效;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38份,在全市率先开展金融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7次,为金融信贷安全再筑“防火墙”;采取超前防范、事中监督与警示教育“三管齐下”,对11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行专项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清廉”。

  (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全面贯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拓宽监督渠道,取得监督实效。

  侦查监督方面,依法追捕11人,追诉4人;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件1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并将其中的7件7人依法批准逮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收到答复。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86人次,对法院判决量刑畸轻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受理不服民事判决的申诉10件,立案审查8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向监管部门提出纠正违法违规意见12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件;对监区监室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在押人员人身安全隐患2起,查处违禁物品3件;开展社区矫正,依法纠正监外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贴近中心,倾力服务。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的张某诈骗案、涉案金额达900万元的周某职务侵占案等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14件;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从严办理涉案金额10万元的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涉案金额13万元的白某等4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服务发展。

  涉农检察深入推进。围绕影响农村稳定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处6名村干部贪污粮食直补款案件;在县委党校村干部培训班上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村官”法律意识;按照县委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年”活动,多方协调,帮助对口帮扶村完成街道硬化45000平方米,更换老旧变压器,增加容量,既保证了用电安全,又解决了村里修路及用水用电问题,帮助改善村容村貌,受到群众欢迎。

  综合治理延伸触角。对10件涉及县内重点企业的合同诈骗案件进行分析,及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堵塞漏洞,降低风险。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聘请合适成年人3人,组织亲情会见5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4件,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3次,强化了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全国“两会”、暑期警卫期间,尤其是在任务密集的七、八月份,全院干警不分昼夜,全力投入,安保任务与日常工作发生冲突时,始终把安保任务放在第一位,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保证业务工作进度,期间共派遣警卫用车800余台次,派出警力2200余人次,确保安全无事故。

  妥善办理涉检信访。完善涉检信访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来信来访6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69件,及时高效分流、反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采取约访、回访、下访方式,细心、耐心、诚心解决问题,圆满平息多起涉检信访。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教育培训为抓手,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践行“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队伍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扎实推进岗位练兵。组织参加以“三大建设”政法网络大讲堂为重点的视频讲座32次,夯实了检察人员的理论基础;狠抓岗位练兵,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实战锻炼,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调研文章11篇,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和看审分离、医疗救护等规定,适时组织司法警察技能培训,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执行看管和异地押解19人次,确保办案安全。逐人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逐案填写《办案质量评查表》,执法规范化取得实效,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达到100%。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跟踪监督,网上流转案件305件次,防范违法办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抓苗头、除隐患,端正执法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加强公车管理;推进廉洁从检教育,以典型案例为鉴,以案示警,严格制度约束,锻造严格执法、公正清廉的检察队伍。

  强化外部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办公办案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对4件经调查决定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得到人民监督员的支持;深化检务公开,多途径、多角度宣传检察职能,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仍有差距;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规范化管理力度还需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全县“转型升级跨越年”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三大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一、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检察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在能动服务上下功夫,在促进转型升级上见成效。紧扣“稳中有进、好中求快”主基调,围绕“六大攻坚战役”,拓展检察服务空间,努力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绿色崛起保驾服务。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结合起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打击和查办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提升审判监督成效,健全刑罚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更深入地依靠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坚决执行县委决策、县人大决议,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确保检察权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正确行使。推行“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发展,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增进理解、信任和支持,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置身全县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新的征程,检察院将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实现“全省十强、中等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向一年来给予检察工作以爱护、支持和帮助的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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