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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7-2011五年)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31日在滦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设想,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2007年换届以来,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按照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要求,注重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全力平怨止争、维护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一方平安。认真履行侦监和公诉职责,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凤城亮剑”等专项行动,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障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52件134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95件126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8件1642人,提起公诉831件1431人。面对刑事犯罪的多发态势,采取繁简分流、专案专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有效措施,追求办案效果与案件质量的统一。全面复核存在疑点及定案定性的关键证据,对185件法医鉴定结论进行了文证审查,批捕、公诉准确率100%。五年来,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产生活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对58件317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批捕公诉,对26件85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依法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对119件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盗窃、挪用资金等涉企案件严肃查办。

  查处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贯彻上级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房地产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部署,初查举报案件线索112件,立案侦查3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对29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线索,依法疏导分流。坚决把查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6人。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规范了办案警务区建设,司法警察全程参与看押,连续五年保证办案安全无事故。坚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88张,时长150小时,固定了诉讼证据,提高了侦查能力。

  加强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以全市开展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创新简易程序集中审、量刑建议等长效监督机制,密切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转变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对26件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集中开展“另案处理”及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专项清理活动,既重视追究漏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29人。强化刑事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开展了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维护了法律的严肃公正;县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司会签了《滦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实施办法(试行)》,13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纳入该项监督程序;推行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试点工作,对295名涉嫌故意伤害、抢劫等15项罪名的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支持正确生效判决的执行,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多数得到市院支持并抗诉,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0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强化监所检察监督,与县看守所就开展“跑风漏气”专项监督达成共识,对提审、会见手续严格检查,共防“跑风漏气”问题发生;深入监区了解监管改造动态,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稳控在押人员情绪;开展保外就医人员病情检查29人次,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健全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五年间无超期羁押现象;完善预约检察官接待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变更情况进行全程监督;2009年11月份,人大代表视察县看守所时对驻所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综合调控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依法处理、教育疏导、刑事和解等方式方法,高度重视解决信访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密切检群关系,践行执法为民。推行上访群众预约接访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追求“与群众感情零距离,处理群众来访零缺陷”,平和、理性处理群众诉求。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6件1188人次,办理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转办函6件、市院交办件10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办案过程中,注重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对36件52人不批捕案件、17件19人不起诉案件,向案件当事人释疑解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主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努力找准法律监督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实效,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职务犯罪预防取得实效。向县委提出决策性预防建议9件,县领导均做出重要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进程;对滦河滦县段河道防洪综合整治工程等20项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立项预防,保护了民生工程政府资金安全;派员参与龙山初级学校新建工程等172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工作,保证了公开、公正和“阳光操作”;为冀东水泥滦县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司家营研山铁矿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检察服务建议12件,推动了预防工作向宽领域、深层次发展;通过互联网“信息魅力”平台注册用户,向村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及时提示信息12000条,促进了检察预防的常态化、信息化;在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庞大汽贸集团、县地税系统、县保险系统及各镇、办事处举办法制教育讲座35场,增强了宣教预防的广泛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推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型刑事犯罪和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23件;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平安滦县”创建步伐;纠正社会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出《检察建议书》3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筹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工作规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2人,不起诉1人;指派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讲座3场,开展中学生“禁毒日”宣传活动,强化了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

  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大力度。遵循“宣传法制、接待来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的涉农检察工作原则,在滦州镇、响堂镇等镇村成立6个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室,组建3个农村工作队,努力把涉农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巡回展出宣传画板30块,发放检察宣传资料2万份,解答群众咨询550人次,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自我保护意识;参与“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示范村”和“革命老区村”帮扶建设,筹集资金数万元与镇村共同改善农村电力设施、解决村民饮水问题和改善村容村貌;“情暖故土、书香农家”帮扶工作得到省院的高度重视,为我县“农家书屋”捐赠书籍200册;在县领导和响堂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多方筹资为北小王庄子村特困户翻盖住房,改善了生活环境,诠释了“支农惠农、爱民护民”的执法宗旨。

  三、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锻造公正廉洁执法队伍

  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保障和追求,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规范执法为基础,用制度加强管理,靠管理提升能力,检察院48次被县委和上级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检察干警有96人次被上级表彰。

  加强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念。坚决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检察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和职业信念,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进一步坚定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政治意识。

  开展岗位练兵,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实施“全员素质能力大提升”工程,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干警理论修养、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涌现出一批“法律业务精、办案能力强”的专业型人才。在全市公诉人论辩赛上取得团体第1名,2名干警荣膺全市“十佳辩手”称号;推选年轻干警参加全市公务员技能大赛,荣获二等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检察官5名,缓解了检察人员紧缺的压力;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4人获得法学硕士学历和学位,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检察官资格,检察队伍结构明显改善。

  注重自身监督,优化纪律作风。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落实廉政风险点评估机制为助推,将廉洁从检的核心价值观念内化于心,五年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坚持警示教育长抓不懈,以案示警,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保持了检察队伍的廉洁、公正;建立干警执法档案50份,填写办案程序自评卡及执法执纪监督卡存档备案,强化了内部监督;自主研发诉讼监督运行管理系统软件,全程监督立案侦查案件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办理过程;顺利完成两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聘任人民监督员7人,召开座谈会9次,检察工作接受监督更趋实质化。

  狠抓基础建设,强化执法保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上级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检务保障力度逐年加大,执法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技侦办案综合楼工程即将竣工,办公办案环境将实现历史飞跃;信息化建设优先发展,办公电脑及配套电子化设施、办案用车不断更新,局域网络建设日臻完善;增设法律政策研究室等3个内设机构,部门结构更加合理,执法效率得到提高。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从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高度,主动向县委汇报法律监督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得到县委支持,我县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发了《关于成立滦县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成立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法律监督工作有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积极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主动争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做出《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推行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察”,促进了检察权的透明运行。

  在过去的五年中,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我们也深深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和效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服务大局意识还需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切实改进。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设想

  今后的五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也是加速推进“进位全省十强、建设中等城市”进程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滦县努力奋斗!

  一、深化促进和谐稳定的大局观,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执法维护稳定、办案服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深化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职责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点案件和热点问题的分析,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重点投资领域的案件、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和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强化科技手段在侦查中的运用,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注重源头预防、标本兼治;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法律政策界限。

  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落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侦查措施监督各项要求,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监督的适当性、实效性。

  三、深化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提高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案、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练兵力度,打造复合型检察人才;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和完善检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相互制约;注重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坚持不懈地反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尽责有为、创优超越,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和谐幸福滦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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