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12日在滦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7年换届以来县检察院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换届以来,滦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全县发展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7月份换届以来,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营造诚信平安的社会治安环境
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换届以来,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65件103人,批准逮捕58件95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公安机关撤回4件4人;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87件144人,提起公诉78件120人,不起诉4件4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7件22人。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以及手段恶劣、情节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决不手软。按照“两个基本”的要求,对9件21人涉嫌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的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坚决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持了严打快节奏,未在检察环节出现梗塞和贻误。
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坚持“感化、教育、挽救”的方针,切实增强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能力。以检察职能为平台,宽严相济为指导,刑事法律为准绳,犯罪事实为依据,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其他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准确运用不批捕决定权和不起诉权,注重疏导、开化,努力做到伸张正义、疏通积怨,缩小对立面,减少矛盾点,促进和谐稳定。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陈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致其轻伤,陈某属初犯,又系偶犯,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损失,被害人也主动要求不追究陈某刑事责任,鉴于此,检察院以和谐稳定为前提,积极有效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依法对陈某做出不起诉决定。针对此类因邻里纠纷或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对4件4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严格把关,确保捕诉质量。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采取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技术性证据进行文证审查等方式,主动引导侦查,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案件质量。对31件故意伤害案的法医鉴定结论进行文证审查,有效固定了证据,避免错捕、错诉。在对某公司会计秦某挪用50万元巨额资金案审查逮捕过程中,由于发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多且账目复杂,主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案情,在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同时,积极引导,提出固定、完善证据建议,督促加大侦查力度,为出庭公诉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创建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检察院把查办职务犯罪做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侦查能力,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凸显和谐统一。换届以来,共初查案件线索18件,立案5件8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为营造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了良好作用。
准确掌控线索,提高初查效率。本着“立一案成一案,成一案诉一案,诉一案判一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初查、梳理和遴选,克服单纯追求案件数量的片面倾向,对举报或摸查的线索,认为应当立案的果断立案,有力打击犯罪;对情况复杂、缺乏充分证据的线索,深入工作,查清真相,分类落实;对举报失实、达不到立案标准的线索,耐心细致地做举报人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平怨息访,杜绝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明确查处重点,集中查办大要案。把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通过提高侦查终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严惩犯罪分子。去年9月份,全院统一调度,集中精力,从人员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倾斜,一举立案侦查4件4人,鼓舞了士气,震慑了犯罪,其中县邮政局储蓄所王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是近年查办的数额较大的贪污案之一。
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备案审查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明纪律,查办案件坚持“看审分离”,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看守、押解作用,执法行为得到规范,实现了“无程序违法、无错案和执法过错、无超期羁押和久拖不结案件、无安全事故”的目标。
(三)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检察院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在强化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统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已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加强跟踪监督,督导侦查机关及时立案,对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2件4人,体现了不枉不纵。
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刑事审判监督破除情面干扰,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对认为应当抗诉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注重实效,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在全省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按要求对县内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判处的131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逐一核查,督促相关部门对21名漏管罪犯及时登记建档,施以有效监管。继续对全县保外就医人员进行专项病情检查,为8名保外就医人员建立了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范超期羁押,县看守所无超期羁押人员,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有效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努力提供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检察院在履行打击和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运用预防职务犯罪和综合治理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标本兼治。继续对国有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参与招投标开标会现场监督9次;坚持“规范村干部施政行为,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形成的融教育、惩治、制约为一体的农村预防工作格局,辅以“送法进村”法制宣传,切实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对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县委党校法制教育基地辐射作用,在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上讲法制课两次;针对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职务犯罪再发,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件,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特色,体现为民护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体现检察特色。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通过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访接待为民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0人次,初查各类举报线索14件,完成市检察院督办案件11件,接待群众信访165人次,办理群众来信20件,未因检察工作不到位引发集体访、越级访事件;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对发现的4起涉检信访案件注重运用关注民生的思路和办法解决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实现息诉罢访,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为实现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有效运行,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加大检务保障力度,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服务检察工作的水平明显提高。
查办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逐渐完善。把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经费分配优先保障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齐、到位,为有效固定证据、突破案件提供了充足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截至目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已实现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能力和侦查水平得到了锻炼提高。
办案警务区建设更加规范。继续加强办案警务区建设和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规定凡是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律在办案警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审讯室监控设施,达到审讯监控画面画中画要求,主管领导可通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同步指挥办案,网上监督审讯,案件质量和安全系数大幅度提高。
检察网络平台日益发展。不断完善检察局域网络建设,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及时进行更新、扩容和拓展,使之更加实用、便捷。在县政府和省、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进多业务平台,初步建成具有语音、视频、网络“三网合一”功能的检察专线网络,正式运行后将实现与全省检察系统三级专线网络的并轨,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二、检察队伍建设情况
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是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保障。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教育为载体,以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为根本,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狠抓思想教育,队伍政治素养明显提升。自觉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积极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集中交流、个人自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等先进理念,不断开拓思维,激发活力,达到了坚定理想信念和树牢宗旨观念的目的,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坚持公正执法、用心待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岗位培训,干警业务技能得到提高。在市检察院统一安排下,狠抓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对45周岁以下干警进行法律知识、业务规范和办公技能培训,干警钻研业务、自我提高的学习热情和良好氛围日益浓厚。院党组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在复习时间、学习资料、培训用车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解除了参考人员的后顾之忧。2007年,有四名检察干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历年来通过人数最多的一年。
坚持从严治检,检风检容明显改观。严格落实办案两错追究制、违纪告诫制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用纪律、制度和规定管人、管事、管物、管案件的良好局面,全体干警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通过完善执法档案、填写“一书两卡”,对干警执法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在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干警行为,引导教育干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作风上戒“飘”,在执法中戒“情”,在交友时戒“滥”,在纪律上戒“松”,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回顾既往,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实现了新的发展,但距离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大局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业务和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结构还有待完善。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200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08年,检察院将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改善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总体奋斗目标,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维护北京奥运会安全及科学发展曹妃甸论坛安全、确保全县“大项目会战年”活动顺利进行为重心,全面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务实,发挥法律监督的综合调控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跨越争先提供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手段、创新服务方法,建立维护稳定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廉政勤政的惩防并举工作机制、保障公平正义的诉讼监督机制,发挥法律监督的综合功效,自觉融入全县跨越发展进程,当好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设者、服务者、保障者。
(二)加大查处和预防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力度,依法净化企业发展环境。严厉查处热点领域和国有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严重危害企业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职务犯罪,有效净化发展环境;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企业内部易发职务犯罪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职务,加强预防,未雨绸缪。顺应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呼声,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畅通服务渠道,开展“检察法律服务进民企”活动,向企业宣讲法律知识,阐释法律条款,搭建“检企共建”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民营企业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立足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破坏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企业发展以及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等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认真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建立“送法进村”长效预防机制,运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依法施政能力、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基层组织依法自治能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对国家支农专项资金、政策补偿资金等涉农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进行跟踪预防,综合防治,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上访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财务、政务等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途径,促使这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对发现的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归口管理。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政治建检,用先进的理念引导干警,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文化育检,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提高岗位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文明公正执法;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确保依法全面正确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县“大项目会战年”,也是我县全面加速发展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全会精神的要求,解放思想,团结奋斗,拼搏进取,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