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8月1日在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要点,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滦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滦县”,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按照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全县大局
立足构建“和谐滦县”,围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第一要责,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572件827人,批准或决定逮捕516件753人,不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18件26人,因案件管辖权及事实、证据等方面原因,公安机关撤回报捕38件48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671件958人,提起公诉603件814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45件101人。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严惩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两打一防”、“打黑除恶”、“严打整治斗争”等专项活动中,注重时效,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查,积极引导侦查,加快办案进度;坚持特案特办、专人审查、集体讨论,确保办案质量。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4.11”绑架杀害三中学生案,县检察院主动派员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在公安机关将案件报捕的当日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保证了“严打”声威。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坚持“疑罪从无”和“排除非法证据”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认真审查鉴别证据,准确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防止错捕、错诉。五年来,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切实增强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能力,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深化改革,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271起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起公诉,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对疑难、复杂案件,出庭公诉时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展示证据,成功指控犯罪,树立了良好的公诉形象和社会形象。逐步推广使用量刑建议权,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四是多措并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化解、减少、遏制形成重大社会问题的深层次矛盾,以严格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创建“平安滦县”工作。五年来,县检察院不断创新举措,先后开展了涉法涉诉案件专项治理,推出了“检察长名片”亮街头、“信访信息直通车”直通信访发源地、“释法说理,展示公正”贴近民生等亮点工作,累计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批转信件100余件,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做到
了“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申诉人及上访群众纷纷送来锦旗表达谢意。同时,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坚持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为目标,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7件,立案22件32人,涉案金额达234.52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
一是统一调度,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在大案要案的查办过程中,全院协调配合,统一调度,从办案警力、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向办案倾斜。2004年,县检察院在一个月内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一举完成市检察院预定任务目标,并在全市考评中跃居先进行列。
二是围绕全县大局,突出查办信访集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处各级领导督办、批转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职务犯罪的信访案件,慎重甄别,快速初查,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果断立案、从严惩处;对举报不实或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澄清事实、耐心疏导,说服上访人息诉罢访。虽然此项工作耗费了大量警力、物力,但为缓和上访群众情绪,消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又获得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某村数十名群众多次集体上访反映原村干部有经济问题,检察院根据举报并核实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及时将该名村干部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查办过程中,专案组逐个查清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向上访群众通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赢得了群众信任,同时也稳定了群众情绪。
三是认真贯彻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声有色。向县人大提交的《滦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试行)》顺利被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正式实施。依法向县委、政府提出有关农村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决策性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或批转,收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在党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将法制教育课纳入了党校教学日程,做到“班班讲预防之策,期期有预防之声”;与卫生防疫、质量技术监督、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系统预防,社会成效明显;在全县农村开展“规范村干部施政行为,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降低和遏制了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的发案率;在重点工程专项预防中按照“让投资者放心,让建设者安心”的要求,通过检察建议、“临界谈话”等举措,在易发职务犯罪高危环节防患于未然,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多次转发;组织编写大型宣教资料《界线》,对警示教育干部勤政廉洁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注重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维护法制统一和公平正义。
侦查监督方面,把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重特大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6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6件7人,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6件6人,追诉4人,追捕2人。
审判监督方面,刑事审判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条件,着重运用抗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办理当事人申诉案件,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审判机关的正确判决和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坚持每年两次到公安派出所等执行机关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摸底审核、登记造册,五年来未发生脱管、漏管、失控现象。对看守所内即将服刑期满或应当释放的在押人员,提前通知看守所做好释放准备,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在看守所设置了具有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的检察审讯室,顺利通过规范化检察室的达标评定。五年来监管场所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按照“重创新、求突破;重质量,求效果”的思路,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整合人才资源,营造文化氛围,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五年来,县检察院先后被市委政法委授予“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县委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有三个科室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两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另有83人次被县委、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或嘉奖。
在班子建设上,以建立公正、高效、团结、务实的领导集体为目标,坚持定期政治学习制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安排部署上来,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误会,促进团结,班子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坚持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及述职、述廉制度,班子的表率作用全面发挥。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本着各尽其能、择优任用的原则,对中层干部作了合理调整,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干警被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干部更加趋向年轻化,队伍结构得到优化。通过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弘扬,战斗力显著增强。
在干警队伍建设上,积极构建文化育人平台,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荣辱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等项活动为契机,以业务技能培训为手段,实现政治、业务素质的双提高。一是以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通过理念教育,强化宗旨观念,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得到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二是以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先后开展了素质申报达标活动以及全员法律知识、业务规范和办公技能培训,“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得到深化,整体技能实现有效提升。三是以规范化管理严明检察纪律。坚持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认真落实办案两错追究制、违法告诫制等管理制度,依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为每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使整个执法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严谨。在办公楼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营造廉洁自律氛围,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得到强化,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四是以强化内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制定出台了《关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召开专题检察委员会答复代表建议、编发《检察工作季刊》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彰显了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恳姿态,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坚持每年走访人大代表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坚持按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对查办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备案,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机构设置上,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设置了内设机构,充实了办案人员,为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成立了监察科,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改善基础设施,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年来,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快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步伐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在县委、政府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申请国债资金到位,“两房”建设积极运作。对现有办公环境进行了彻底整治,以整洁美观的院容院貌,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振奋干警工作精神。五年来,添置电脑28台,打印机11台,办案用车7辆,改善了现代化办公办案条件;建成了办案警务区,安装使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提高了收集固定证据、保证办案安全、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新建了网络视频会议室,开通了检察系统内部网,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和科技含量;安装了自动受理举报系统及视频网络同步接访系统,加大了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的保密保护力度,提高了信访效率,方便了信访群众;其他检察技术工作为办案发挥了积极的服务作用。
各位代表,县十二届人大会议期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既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十分清醒地看到,县检察院各项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业务和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队伍人员结构还有待充实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县检察院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更好地为全县的科学发展、和谐安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科学发展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完善侦查手段,提高侦查水平,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不断进行探索,有效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使法律监督深入各个执法环节,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防止冤案错案。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引导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队伍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清廉的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有关规定,推进队伍、业务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
三、根据形势需要和上级院的部署,做好检察改革工作
积极研究探索对刑事诉讼进行全程监督、对刑罚执行进行动态监督、对审判活动进行系统监督的模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制度,有效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建立对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价和分级评估体系,健全和规范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人员序列,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面对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寄予的厚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们要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创建平安和谐滦县,保障我县“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