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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4日在滦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博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检察院2005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要点,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滦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服务第一要务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和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构建“和谐滦县”大局

  一年来,我们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构建“和谐滦县”大局服务。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稳定是发展与和谐的基本条件,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第一要责。面对刑事案件居高不下、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状况,我们始终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127件219人,批准逮捕125件215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157件261人,提起公诉140件217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11件37人。

  一是坚持快审快结。我们按照“两个基本”的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快批捕、起诉,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为确保打击刑事犯罪不断档,我们安排干警昼夜值班,做到各类刑事案件随到随收,随收随审,随审随结。如国庆节放假期间,我们以超常的工作措施和精神状态,加班加点,审查批捕10案13人。全年审查刑事案件未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贻误战机现象。

  二是坚持特案特办。对那些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我们坚持提前介入,专人审查,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精神。在油榨镇贾营村发生杨秋立等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后,为避免村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事件,我院予以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审查,于公安机关报捕的次日即将十七名犯罪嫌疑人批捕,并依法将该案报送市院提起公诉,案犯在县看守所羁押期间,还抽调专门警力强化监所监督,确保了诉讼的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依法治访。我们积极谋划,认真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期间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直接答复处理问题80余件,批转信件50余件,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体现了及时、高效、务实的为民原则,得到了市院领导的肯定。

  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结合查办案件,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防止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开展了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惩防并举,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5件,立案6件9人,其中贪污案2件2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1件1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件3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2人。查处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

  一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我们全力查处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把群众反映强烈、易形成不稳定因素的信访案件作为查处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在一些重点案件进入攻坚阶段时,采取全院协调配合、统一调度、“大兵团”作战的方法,从办案警力、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向办案倾斜,对案件的突破起到了关键作用。9至10月份,我们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协调配合,初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立案3件,其中包括唐山电视台公共频道总监郭某受贿案。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严格程序,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我们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全年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案件侦结率、移送起诉率均为100%。

  三是强化管理,确保办案安全。在严守各项办案纪律的同时,加强了办案警务区建设和相应的精细化管理。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司法警察全程参与,达到了“看人的不办案,办案的不看人”的要求,剔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办案事故的发生。

  四是完善机制,深化预防效果。我们依托《滦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试行)》,将预防关口前移,不断健全社会化预防网络,全方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党校法制教育基地,为全县党政干部培训班讲法制教育课,提高依法施政意识;实行网络联防,构筑社会化预防体系,将预防共建单位扩充为23家,从而使社会预防网络容多行业、多部门于一体,预防网络得到全方位立体延伸;继续在全县农村开展“规范村干部施政行为,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减少和遏制了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的发生;在重点工程专项预防中开展“临界谈话”,在易发职务犯罪高危环节防患于未然,这一典型做法被新华社转发。

  (三)强化诉讼监督,坚持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放在突出位置

  我们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

  一是侦查监督得到加强。我们通过使用不捕权、个别案件建议公安机关直诉等方法,加强了对公安派出所、交警队的侦查监督,在督促侦查机关提高报捕案件质量的同时确保了批捕案件质量。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

  二是审判监督深入开展。我们进一步加大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树立正确监督理念,健全规范监督机制。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7件,立案6件,提请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法院已改判1件。同时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资产,继续开展保护财政周转金专项活动,取得了重大进展。

  三是执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对全县监外服刑犯进行全面清查,严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关。在所内监督方面,以严防超期羁押为重点,转变监督理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警,对县看守所内服刑期满或依法应当释放的在押人员,及时通知看守所做好释放准备。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防止超期羁押2件3人。

  二、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之下,定期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整体推进检察工作》的经验被省人大《立法与执法》专版刊发。

  一是邀请县人大领导视察检察工作。我们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及各镇人大主席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参观办公区、观摩多媒体系统及三级网络建设,加深了县人大领导对检察工作的了解。通过举行座谈会,虚心征求县人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人民监督员工作逐步规范化。我们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按要求选任人民监督员7名,设置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有利保障。全年启动监督程序结案1件1人,得到人民监督员的认同。通过监督,促进了办案人员执法观念的转变,提高了办案质量,也减少了办案的阻力和干扰,促进了公正执法。

  三是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我们选择检察工作中的若干重大事项和部分案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委会讨论,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人大代表对整体工作和个案的监督。

  三、探索队伍管理新模式,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2005年,我们推行以主管检察长分管科室为单元的“中心制管理”模式,加大主管检察长行政管理权力,通过管人、管事、抓思想、保运转全方位的管理,各中心之间相互支持、配合,进而形成一个讲团结、能战斗的整体。在“中心制管理”的带动下,本着“重创新、求突破,重质量、求效果”的原则,采取“调整、完善、巩固、提高”的方法,检察队伍得到了锤炼,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

  一是党员检察官先进性得到强化。在我院,党员干部比例占95%,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实做细,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合理摆布,党员检察官的先进性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我们先后发放征求意见表918份,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120余人次,并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顺利通过读书学习、撰写剖析材料、分析评议等阶段验收,通过边议边改振奋了工作精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呈现了全新的风貌。

  二是团队精神得到强化。我们对院班子进行了重新分工,对中层干部作了大范围调整,对大部分干警进行了异岗交流,进一步捋顺了关系,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弘扬,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三是学习激情得到强化。我们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为契机,全力提高干警素质。在“四末”学习的基础上,采取“早读”、“晚练”的方式,对工作中常用的刑法、刑诉法等业务知识精研细读,开展现代化办公技能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水平,推进了无纸化办公进程。

  四是规范化管理得到强化。我们积极构建文化育人平台,强化检察干警日常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在办公楼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营造廉洁自律氛围,每名干警都能做到自律自警,杜绝违法违纪,维护检察形象;通过评选先进科室、整洁办公区、岗位标兵等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奋发向上;改善办公办案环境,关心干警生活,增强队伍向心力,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各位代表,2005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工作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理念和机制建设总体上还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整体素质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不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县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抓办案、强素质、求发展”为主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工作信息化建设,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滦县”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保障和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不动摇,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稳定,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有组织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打击各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围绕经济安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探索创新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推进创建“平安滦县”工作。

  (二)坚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树立质量、安全、水平有机统一的办案观,提升获取、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同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全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统一,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四)坚持执法行为的规范教育,营造公正文明的内部执法环境。继续把专项整改活动引向深入,加强制度建设,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实现公正、文明办案。

  (五)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营造健康和谐的检察文化环境。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岗位培训为手段,培养学者型、复合型检察官,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文明公正的检察队伍。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检察工作,赢得支持。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县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构建“和谐滦县”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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