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及农村污染综合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此促进农村卫生环境不断改善,助力建设美丽滦州。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先后到11个镇街100余个行政村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16件,全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镇街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议后积极回复,现已累计清理垃圾100余立方。
二是注重多方协作。
及时向党委、人大及上级检察机关专报重点、亮点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支持。建立完善内部协作、线索移送机制,其他业务部门就各自领域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梳理汇总后及时移送,实现案件信息互通。同时,注重与生态环境执法、农业行政执法、城管执法、属地政府等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共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现已开展各类座谈10余次,就加大环境监管和巡查力度、完善垃圾处置体系等达成诸多共识。
三是持续跟踪问效。
该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进落实进展,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行政机关回复后及时到垃圾污染地查看实际落实效果。此外还通过常态化“回头看”活动,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通过与行政机关坐在一起,听取他们的意见和面临的困难,共商解决方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