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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分管工作情况
时间:2018-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胜伟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淼同志分管日常工作、政治部、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亚学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未检工作。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董颖同志协助梁胜伟同志管理办公室,协助于淼同志管理第二检察部。

政治部主任张若飞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永庆同志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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