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胜伟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淼同志分管日常工作、政治部、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亚学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未检工作。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董颖同志协助梁胜伟同志管理办公室,协助于淼同志管理第二检察部。
政治部主任张若飞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永庆同志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