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胜伟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淼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亚学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董颖同志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助于淼同志管理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若飞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永庆同志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