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我市各学校、教育辅导机构开展“小饭桌”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销售香烟的商铺开展突击检查。
青少年的饮食安全是直接关系到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和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在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一是对小饭桌的食品加工制作、检测、留样、生鲜储存进行了检查,二是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卫生、消毒、健康管理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小饭桌的原料采购渠道、配餐流程、环境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检查完小饭桌安全后,检察人员对学校周边销售香烟的商铺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商铺销售香烟的相关合法手续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情况,检查结束后,检察人员对商铺进行了“电子烟危害”普法宣传工作,杜绝电子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是提升我院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举措。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防线,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