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完善机制,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月12日,滦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滦州市公安局对我市学校周边的宾馆、网吧进行巡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联合巡查组首先对宾馆和网吧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确定经营者具有营业资格;仔细检查宾馆入住登记情况,针对存在的登记不规范、检查不严格等情况当场提出口头整改;张贴郑重提示,向负责人仔细讲解“强制报告制度”,严格规范未成年人入住手续,防止出现因审查不严谨导致的侵害案件;巡查学校周边网吧,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巡查结束后,联合巡查组召集经营者,就巡查结果、整改措施、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再次进行强调,切实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到相关行业。
下一步,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同步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用全社会共同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