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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2020年5月7日至9月14日,滦州市检察院强化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重点领域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共摸排线索80件,立案7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3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在环境修复、食药安全等方面,助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活动中,滦州市院紧紧围绕滦州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坚持“四个始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院党组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的有机统一,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景利带领下,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公益诉讼工作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专题汇报6次,得到认可、关注和支持,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始终将群众关切作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摸排,及时发现线索,解决群众难题,守护百姓美好生活。活动期间,着重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地摊经济等领域案件,从百姓身边的小事入手,从要事、难事着手,真正“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活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提供的保障。

    始终坚持探索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办理修复、落实时限要求较高的案件时,通过积极与上级院沟通,打破常规做法,省去制发检察建议环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机制,通过点对点直通式磋商,精简诉讼环节,提高监督效率,活动期间办结“诉前磋商”案件9件,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更快捷感受到公益保护、环境修复的“检察产品”效应。

    始终将整改效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积极开展落实建议情况“回头看”,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多次回访踏查,针对出现的修复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属地政府对接,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见真招、出实效”,检察建议回复率达到85%。

    下一步,滦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这一主线,深入总结经验,持续跟进落实整改,扩大办案战果,拓展覆盖领域,在对标先进、打造精品上下足功夫,努力开创公益诉讼检察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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