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报道滦县沙河桥处有建筑废墟乱堆乱放污染环境问题后,滦县院领导高度重视,2018年4月9日9时30分许,滦县院民行部一行三人受滦县院领导指派,来到雷庄镇沙河桥东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场确有建筑废墟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任环保措施,严重污染环境。
针对该违法行为,滦县院协调雷庄镇政府、县城管局联合执法,依法对废墟堆放者韩某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置。经批评教育,韩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给环境造成了污染,明确表示按要求及时整改。
2018年4月10日,滦县院民行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沙河桥畔,对韩某违法行为跟进督导。沙河桥畔建筑废墟乱堆乱放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针对此类案件呈现出的案件小、涉案人顽固、推进难度大、行政行为滞后等特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
一、高度重视。案件虽小,但仍需高度重视、依法及时处置。
二、加强沟通协作,果断出击。与执法单位、责任主体及时沟通协调,联合执法。
三、主动作为。主动深入基层、走进厂企,第一时间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监督、依法处理,避免再次出现“媒体曝光在先“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