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大局职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大中型企业聘任检察联络员若干名。7月6日上午,院重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检察联络员聘任会议”将从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司家营北区分公司,冀东水泥,庞大集团等单位选拔出的秦丽萍、吕辉、李建芳等12名优秀纪检监察人员聘为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员。
会上,王小岗副检察长对选拔出的12名检察联络员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记住两种身份。检察联络员既是企业的反腐力量,又是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必须时刻牢记这两种身份。二是要记住两种职责。检察联络员既要代表企业教育干部职工,又要协助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发挥好两种作用。联络员既要通过教育减少企业职务犯罪,又要完成法律及检察机关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