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为落实市院“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要求,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了以“惩防涉农微腐败,护航滦州新发展”为主题的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由董晓宇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4月8日上午9点,在我院召开了由各街道、镇经管站站长、主管副职及我院反贪局、法警队、专项活动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的“惩防涉农微腐败,护航滦州新发展”推进会。
议由党组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春光同志主持。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小岗同志讲话,代表院党组讲了四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中来。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是维护农村稳定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破解涉农犯罪高发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服务中心大局的需要。
二、摸清底数,自查自纠,充分发挥镇街道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镇街道首先是自查要不走过场;其次是整改要真正到位;最后工作要立足长远。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要求我院相关部门一是要坚持有案必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二是注重源头治理,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三是开展专题预防调查,优化社会治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四、头脑清醒,保持定力,交上廉洁从政的合格答卷。提醒参会人员一是不能误判形势;二是不能心存侥幸;三是不能放弃底线;四是不能欲望太盛。
党组成员高春光同志就会议落实情况进行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镇街道参会人员向各自主要领导汇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二是要求各镇街道围绕惠农补贴、农村社保、征地补偿、农民培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六类重点资金进行自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于4月14日前报专项活动办公室。三是要求本院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落实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