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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我们在行动!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6月27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纳入到检察院的职权范围,进而确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从省委省政府到县委县政府再到滦县院领导,均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滦县院抽调四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强公益诉讼的办案力量。
  2018年2月1日,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检认真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通知中提出的要求,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民行部工作人员在春节前夕,先后走访了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国地税局等21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宣传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得到了各单位主管领导的认可、支持和配合。

环保局办公室内,该局领导正在认真听我们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财政局办公室内,我们正在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正在为财政局国资办主任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并查看执法材料。

城管局办公室,正在耐心的为杨瑞刚局长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安监局,我们正在为焦局长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在县卫计局办公室,宣传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商务局办公室内,正在给费局长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国税局办公室内,我们正在和该局局长和主管税务稽查的副局长就涉及国税领域内如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如何从国税角度切入进而开展公益诉讼交换意见。

  为了更好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们将涉及公益诉讼的相关法条整理成小册子,印发到21个执法单位,以便于各执法单位了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

  为了建立执法信息库,对执法单位进行监督,一方面我们依法调阅了21个行政执法单位2015至2017三个年度的执法卷宗,截止到2018年3月15日下午,已有8个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执法卷宗300余册;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掌握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动态,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督。

部分卷宗。

  民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轮流将卷宗扫描至电脑,力争早日建成执法信息库,以便梳理各执法单位在以往三年里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若存在,及时依法立案、审查、及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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