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滦县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全体干警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检容风纪”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王玉成检察长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纪律作风要求不严,办事效率不高,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深入推进专项整顿,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成立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成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张淑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监察科、办公室、政治处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整顿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健全完善检容风纪规章制度,制定专项整顿活动管理标准,使管人、管事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完善制度形成的同时,狠抓落实,使每一项规章都落到实处。院党组责成监察科、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对全院作风纪律、检容风纪、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考勤,并及时下发通报,严厉追究违纪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班子引领,提高核心领导力。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的模范引领作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净化班子自身风气,做到带头端正执法思想,带头转变执法观念,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作风建设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党组和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分工抓、及各部门领导专门抓的责任体系。
四是规范检察礼仪,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全体干警要按照从严治检的要求,从细枝末节做起,规范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正检风、肃检纪、立检德、严检容,提高检察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干警职业修养,向社会展示良好形象,促进检察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