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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区被县委挂牌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滦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区被滦县县委、滦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滦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和“滦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表彰该院近年来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

  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县检察院自2012年成立未检部门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五年以来,该院多人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到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数十场,发放宣传手册万余份,受教育师生和家长数万人。该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犯罪预防工作、法治宣传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

  “滦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和“滦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重点依托滦县院未检工作区,是全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滦县推动城市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和“基地”坚持法治育人的理念,注重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设置喻青林、法治课堂、心理咨询室、圆桌式模拟法庭等多功能区域,供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成为融普法教育、犯罪预防、行为矫治、心理疏导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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